第四十三、四十四批通过认定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 |
时间:2023-08-01 17:19:18 来源: 作者: |
第四十三、四十四批通过认定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按照《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21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4146、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 邮箱:pmd@agri.gov.cn 附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3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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