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农业局
服务指南
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纸质材料2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JPJ格式):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培训证明等基本情况;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
(五)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
(六)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七)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八)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同时提交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第(四)(五)(六)(七)(八)项纸质资料,并单独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申请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定点推荐意见表(附件2);
(二)经营者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证明;
(三)明显标识限制使用农药的销售专柜、限制使用农药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清单及照片,有关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以上申报材料所需要的复印件,申请人还应该提交原件,接受材料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后返还其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实地核查——审核——审批——发证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0635-7318327
政务服务中心:0635-731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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