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会员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种植业 > 农药经营许可

南阳市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流程

时间:2023-01-31 09:42:20  来源:  作者:
一、受理条件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六)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七)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八)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二、收费标准

三、设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2017年3月1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1)网上提交
申请人需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提交电子信息申请。
(2)窗口提交
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需与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的电子申请一致)一式2份送交南阳市植保植检站药检科办公室。
(3)材料补正。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受理人当场提出,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制作补正通知,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
(4)获取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人打印《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人打印《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受理。
2.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在作出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与申请人约定的方式,将制作好的《农药经营许可证》送达申请人;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在作出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与申请人约定的方式送达。
六、咨询电话:0377—83829173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声明:本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及转载,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建议。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58学农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58学农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

 

热门培训
  • 【线上】农药经营许可与经营人员业务培训班(随报随学)
  • 【线上】屠宰企业肉品品质和兽医卫生检验线上培训班
  • 【线下】第七届国际饲料加工与质量安全技术研讨会
  • 全国农技中心定于2023年2月下旬举办农作物种子(苗)进出口培训班
  • 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百万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实施方案
  • 【线下】2023年国家公园建设管理培训班
  • 【线下】关于召开2023真菌毒素检测与防控技术研讨会的通知
  • 关于举办会计准则与税务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 【线下】关于举办2023年农业农村系统财务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 【线下】森林资源管理系列专题培训班
  • 热门资讯
    最新资讯